关键词:安全生产法
时长:3:59 视频格式:mp4 更新日期:2024-09-21
自2021年9月1日起,新施行的安全生产法强调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通过监督考核确保其执行。同时,强化安全预防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法也着重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因行为异常引发的事故。政府被要求明确监管职责,特别是在新兴行业领域,制定并公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监督。新安全生产法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和处罚力度,引入按日计罚机制,增加公益诉讼规定,并实行严厉的停产停业整顿和关闭措施。此外,刑法修正案还新增了对危险作业行为的刑事责任,旨在提升违法成本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这些变化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旨在从法律层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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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点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体责任有哪些具体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实施,其重要性在于强调安全生产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石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线。通过压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旨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加强了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其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职责和规章制度,以及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责任制的有效执行。
新安全生产法如何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新安全生产法如何调整和强化政府监管职责?
新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对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单位强制投保。同时,强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关怀和精神慰藉,防范因行为异常引发的事故。新法明确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将行业、业务和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写入法律,并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内实施监督管理。针对新兴行业领域,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确保无监管盲区。同时,政府部门需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等功能区的监管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在公益诉讼和法律责任方面有哪些重大变化?
新法增设了公益诉讼条款,对于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在法律责任部分,普遍提高了处罚力度,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最高可处以1亿元罚款,并引入按日计罚措施和多种强制关停措施。此外,增加了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实施联合惩戒等手段,并强调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旨在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危险作业行为入刑,进一步提高了违法成本,体现了对安全生产事前犯罪行为的严格惩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