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简介
安全生产在企业管理中占据核心地位,要求企业领导者统一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覆盖。安全管理人员需将安全视为首要任务,结合法律规定与日常管理,强化法治意识。中国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为安全与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生产经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需确保安全投入、培训、管理与救援到位,并接受法律与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关键职责包括建立安全责任制、投入安全资金、风险管控与事故应急,未履行职责将面临罚款、撤职甚至刑事责任。同时,严禁与从业人员订立免责协议、事故救援不当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此段对话强调了安全生产的严肃性与法律责任,旨在推动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视频脑图
内容要点
企业中谁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角色?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角色,他们需要自觉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安全生产法律规定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结合,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有哪些变化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包括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将危险作业罪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并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少数,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有哪些规定?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有何法律责任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七项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法中有24条问责条款,其中6条直接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例如,对于未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导致不具备条件的,处以罚款并可能给予撤职处分;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以罚款并可令其停产停业整顿;若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等级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可能追责至刑事责任;同时,若被处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则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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