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长:11:58 视频格式:mp4 更新日期:2025-04-16
自2023年起,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启动了全面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显著增强了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能力。为此,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依据交通运输部及省政府安委会的标准,编制了《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该清单包含108条检查事项,覆盖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输等多领域,旨在指导企业自查自改,并强化行业监管。清单基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制定,既考虑共性问题也涵盖专业细节,目的是促进全面排查与有效整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执法监督,以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视频脑图
内容要点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简称清单)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自2023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扎实的排查整治工作,提升了事故隐患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清单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层面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住建部出台的涉及多个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山东省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
清单适用于哪些范围?
清单适用于山东省内交通运输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铁路建设工程及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等领域。
清单具体内容包含哪些方面?
清单内容共计108条,涵盖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判定情形和处罚依据五个方面,涉及共性问题和专业问题。
共性重大事故隐患类别有哪些?专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类别具体是什么?
共性重大事故隐患类别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取得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专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的经营许可、关键人员资格、应急预案、运输管理、车辆设备设施动态监控等问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的经营许可、关键人员资格、应急疏散、运营设施、保护区管理等;水路运输领域的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客船安全技术状况等;港口营运领域的经营许可、关键人员资格、安全管理等内容;公路运营领域的一般规定及涉路施工活动的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安全管理、基坑工程等;铁路建设工程领域的施工管理、隧道工程等;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