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开课
时长:1:37:34 视频格式:mp4 更新日期:2024-11-17
《“安全是一把手工程”云课堂公开课》强调了企业安全底线的重要性,这些底线基于法律法规、经验和教训,指出企业管理需向更高水平过渡,依赖于服从和重视预防,特别是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解决安全问题的主动性和内生动力。报告认为,安全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一种道德属性和人性挑战,需要企业一把手的重视和率先垂范,通过构建安全文化、强化意识、完善体系实现本质安全。特别强调了安全生产法中企业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如建立责任制、解决机制、确保资源投入等,以及预防事故需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呼吁各级管理者尊重专业和人才,通过专业思维提高管理科学性。报告总结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措施,强调企业一把手在安全生产中的核心作用,呼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确保企业安全稳定发展。
视频脑图
内容要点
在安全月期间,为什么选择“安全是一把手工程”作为报告主题?
选择这个主题主要是为了提高各位企业老总和安全同仁的安全认知维度,打破事故预防的瓶颈。当前国内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方面存在低水平重复的问题,希望通过报告促使大家提升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实现更有效的安全管理。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体是什么,如何理解“当好第一责任人”?
今年安全生产月是全国第21个,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里的“第一责任人”特指主要负责人,即企业安全管理的一把手。他们需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法规明确的安全职责及可能因履责不到位带来的法律责任。强调企业的一把手要在安全管理上率先垂范,不只是口头要求,更要付诸行动,确保资源投入、体制建设、机制建立等方面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体现其在安全管理中的关键作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专业和其他各专业的安全责任人;其次,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每项安全工作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证据记录;最后,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撑,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障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要转变观念,认识到安全生产不是简单的管理行为,而是需要各级负责人率先垂范,通过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
安全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有哪些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并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理解法规背后的事故故事,并通过实际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到执行层面,必须做到亲力亲为,在安全管理上不能做甩手掌柜,要明确法律规定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
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实质是什么?对于企业而言,如何理解并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遵守安全生产法不仅意味着要熟悉法律条款,更重要的是理解其背后的事故故事,以及这些规定是如何基于真实惨痛事故制定出来的。同时,强调安全生产法不是复杂的,而是大道至简,应当从管理源头解决,而非仅仅依赖严查严罚。企业需要依法依条例执行安全生产法,不仅要遵守条款本身,更要理解每一条款背后的故事和实际意义。通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事故发生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停产整顿和联合惩戒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地执行。
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企业有何影响,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许多针对主要负责人的条款,如第21条强调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七个方面亲力亲为,不能仅是资金和人员的支持。同时,法律责任中涉及主要负责人的条款比例较高,凸显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高警惕、严格履责的要求。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异地分公司或集团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如何界定其责任范围?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此外,特别指出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对于有多级子公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要条件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如果主要负责人因故无法履职,需明确授权给副总或其他合适人员,法律会从实际操作和证据证明方面确认其责任履行情况。
如何理解并实现五个到位的安全管理目标以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五个到位即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若企业能真正做到这五个到位,即使不能完全杜绝事故,也能将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极低。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主要负责人身体力行,发挥示范作用,以强化安全管理。
对于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是否可以不设立职工代表大会?
虽然对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来说,职工代表大会可能不适用,但我们要求企业安全管理要向员工负责、向工会负责、向股东负责。在执法过程中,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是执法重点,需要有依据、有证据,并且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时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
安法对主要负责人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安法对于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有哪些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根据安法第94条,若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至5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罚款将增至5至10万元,并可能被要求停产停业整顿。如果因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则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法第95条提高了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比例,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这对民营企业来说处罚力度非常大。
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何正确理解和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认识到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底线,但仅满足法规要求不足以预防事故。应通过提升自身安全认知和理念,加强专业学习和培训,确保知行合一,从而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关键点?
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中,有两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培育安全文化,这是八抓20项的第一项,强化意识、端正态度、树立价值观和理念以解决安全主动性问题;二是抓本质安全,强调从根本上、从源头上具有不发生事故的特质。
关于晨会和大学习大培训的要求,企业应如何落实?
企业不仅要学习八抓20项内容,还要执行晨会制度、大培训等要求。特别是关于分类分级监管的问题(鲁安发安委会发的文件)和4月29号下发的关于山东省企业文化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这些都是下一步需要学习落实的重点。
遵守安全法规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
遵守安全法规是企业的底线,它限制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能低于某个最低程度,但并不规定企业必须达到的最高管理水平。企业应明确底线思维,确保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如何纠正安全管理中的认知误区并提升管理水平?
要纠正安全管理中的认知误区,如通过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形成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来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同时,企业应注重培养内部专家队伍,避免盲目自信,增强主动性和安全管理的专业性。
事故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哪里?安全生产的内因是什么?
事故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于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即一把手,他们需要抓一线员工,通过强化一线主管和班组长的责任,按照一定的规律来管理,以实现长效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内因是落实好主体责任,这与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的认知高度、法律敬畏、道德认知和人文情怀等因素密切相关。
外因和内因在安全生产中的关系是怎样的?
外因(如政府监管、外部帮扶)是变化的条件,内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对于危化品行业存在的“谈危色变”现象,您怎么看?
社会对危化品行业的认知存在偏差和敏感性,尽管该行业事故发生率相对较低,但社会普遍感到恐慌。实际上,只要掌握安全管理规律并从专业的角度去抓安全,可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当前隐患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是什么?
很多隐患企业本就知晓却未解决,这主要是由于认知不专业、人才素质跟不上以及对法规标准学习不够所导致。因此,专家队伍不仅要在事故发生后提出要求,更要帮助企业预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如何不出事的角度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
如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如何探寻事故的第一性原理并解决安全问题?
提升本质安全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升安全领导力与执行力;二是培育积极的安全文化,解决企业主动安全问题;三是建立良好的管理体系,确保安全标准化和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到位。要从专业的角度武装自己,找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提升安全领导力、培育积极的安全文化和建立良好的管理体系这三个层面来解决安全问题,而非仅仅依赖于表面的安全检查或侥幸心理。
企业管理水平与安全管理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管理水平的粗放会导致本质安全不足。若企业老总对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配备不够重视,说明其主观上并未真正重视安全。解决之道在于各级各类管理者接受专业培训,尊重专业和人才,同时全体员工要有良好的安全执行力,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安全为何被视为企业管理的晴雨表?
因为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在问责时会面临巨大压力,安全问题无法隐瞒且其透明度极高,任何差错都会导致伤害立竿见影。虽然安全效益具有隐性特点,但在企业所有管理板块中,安全是最为核心的部分,所有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梦想都建立在实现的安全基础之上。
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做好第一责任人的含义是什么?如何实现安全生产的六个阶段及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
遵守安全生产法意味着正确理解并执行相关法规,当好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负责人深入理解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强调末端治理隐患的重要性,即及时整改隐患以防止量变到质变,最终酿成事故。六个阶段包括纵深预防事故、建立责任制、提升领导力和执行力等,其中第一责任人不仅要理解安全的第一性原理和管理底层逻辑,还要展现出对安全的道德认知和人文情怀,通过积极的安全文化强化内生动力,实现卓越安全管理水平。
从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中能学到什么关于隐患治理的道理?
故事揭示了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的道理,如同治病一样,小病不治会导致病情恶化至无法挽回的地步。因此,企业在安全管理中不能仅依赖末端治理隐患,而应更注重预防和早期发现,实现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
如何从更高的维度理解并解决安全问题?安全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解决安全问题需要提升认知,达到高纬度才能引导低纬度的解决方式。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认识到安全管理的根本方法和方向(道德层面),并结合具体操作措施(数字层面),遵循事故因果定律,既要注重安全的底层逻辑,也要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安全为企业带来红利,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可持续发展,消除处罚风险,并提升企业的品牌品质和品位。对员工而言,安全确保职业安全健康,带来家庭稳定幸福,实现人生价值保障和梦想追求的根本性保障。
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对主要负责人的影响是什么?
主要负责人需深刻认识到法律规定的严肃性,了解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受到停产停业整顿甚至更严重的处罚。因此,企业一把手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减少事故发生,并规避法规风险。
在新安法背景下,常见的安全生产相关罪名有哪些?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区别是什么?
新安法下,常见的安全生产相关罪名有15项,其中最常见的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危险作业罪。特别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危险作业罪的设定参照了醉驾入刑的标准,将事故发生前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了刑事问责范围。重大责任事故罪涉及的犯罪主体包括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则只针对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管理职责的上述管理层人员,不包括一线从业人员。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如何定义的?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表现为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理解并落实安全的底线思维?
企业的底线思维应建立在法律法规、经验和教训之上,并通过明确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和预防为主的文化建设来实现。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其视为保障发展和托底工作的关键,不仅要加强服从和预防,还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