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长:48:49 视频格式:mp4
更新日期:2024-09-04
煤矿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多起事故的发生显示出人为失误是主要原因之一。针对此类情况,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工人安全素养,比如制作教育视频和实施互保联保机制。两起煤矿事故的分析揭示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强调遵守安全规程和提升个人安全技能的重要性。事故原因包括违章指挥、空顶作业、缺乏有效支护以及违章进入危险区域等。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时,应确保落实安全措施,如禁止超载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等。法律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需担起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任,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从而避免事故发生。这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也需要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全员的安全责任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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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点
习近平总书记如何强调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相关指示?人对于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决遏制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硬性措施,特别提到要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要素,在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而我国煤矿事故数据表明,90%以上的事故与人因不安全行为有关。因此,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养及应急反应能力至关重要,旨在通过培训教育和激励机制促进煤矿企业形成互保联保机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两个典型煤矿事故案例及其教训是什么?
第一个案例中,由于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违规使用不匹配的绳夹导致钢丝绳断裂,最终导致班长不幸死亡。这揭示了规范操作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的重要性,特别是绳索使用的标准化和合理维护保养;第二个案例中,组长贾某某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导致一同工作的同志死亡。这个案例警示我们不能忽视安全生产规章的存在,应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任何违章行为都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在事故发生之前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事故发生在2023年8月6日下午,在下山某煤矿掘进工作中,由于刘某某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空顶作业规定,当班作业人员在无任何临时或永久支护的情况下,进入工作面右侧空顶区域作业,最终导致顶板垮塌,刘某伟被砸伤致死。事故发生前,掘进队长刘某某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并布置工作任务,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随后,包括代班长陈某某在内的16名工人按指示抵达9207切眼掘进工作面,并在程某某现场检查后开始正常作业。尽管在作业中,程某某曾对工作面进行了敲帮问顶,但并未发现明显顶板隐患。
《煤矿安全规程》对此类事故有何预防性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并要求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此外,《煤矿安全规程》还指出,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空顶作业等违章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是什么?
2023年9月18日早晨,在中彩区长程某某召开的班前会上,安排了20名工作人员前往5105工作面进行安装任务,包括更换刮板运输机、调试采煤机以及安装滚筒等工作。当天下午,赵某某、孙某某和薛某某三人在进行这些操作过程中,因赵某某和孙某某使用的5吨手拉葫芦起重量不足以承载5.2吨重的滚筒(超负荷作业),薛某某违章使用液压支架和前探梁伸缩油缸作为起吊点,并采取不规范的方式连接多个手拉葫芦进行吊装。最终,在试图将滚筒吊起的过程中,链条滑脱导致滚筒倾覆,挤压到了薛某某,造成了严重的伤亡事故。
第二个事故中的主要违章行为有哪些?
第二个事故发生在山西古交西山义城煤业斑30综采队,事故中的违章行为主要包括:一是作业人员使用了两根锚索上的锁具固定链条,并通过手拉葫芦起吊3.2吨重的乳化液箱和平板车,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乳化液箱上部四角的四个起吊环进行起吊作业的安全标准;二是作业人员违反了手拉葫芦起吊能力必须大于所起吊物件重量1.5倍的规定,采用了5吨手拉葫芦起吊超出极限的设备;三是两名临聘维修人员违章站立在可能导致倾倒的危险区域内,增加了风险;四是操作手拉葫芦起吊时违反了五吨以下手拉葫芦只允许一人拉链的规定。
这起事故是否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是的,该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4条关于危险作业需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遵守和安全措施落实的要求,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第69条关于井下安装禁止超载吊装的规定。此外,《煤矿安全规程》还明确规定了焊道内固定吊点必须符合吊装要求,并要求操作人员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避免超载吊装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三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第三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9212综采工作面在过空巷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支架失稳或倾斜,造成液压支架错位、护帮板未伸出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无证操作前刮板输送机的李某成擅离职守,违规走向正在运行的前刮板输送机,结果导致前刮板输送机链条断裂,链环飞出砸中李某成头部,导致其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是什么?这次事故违反了哪些煤矿安全规程?
事故发生时,张某五安排周某操作绞车,薛某峰在回风联络焊口警戒,费某温、王某在回风巷钻机风眼施工处警戒,任某杰负责打信号。18时07分,周某听到信号启动绞车,由于钢丝绳拉紧,导致第二个变向轮受力超过承受极限破裂,在挂钩处断裂,钢丝绳回弹至皮带机尾打到了任某杰的头部,最终导致其死亡。事故中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关于使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尤其是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同时,该事故还暴露出部分从业人员在违章指挥下操作,以及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猴车运输中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此次事故中,常某、郭某某违反了严禁猴车吊椅运送设备材料的规定,违章采用猴车运输重型耦合器(重达55公斤),即使面临警告仍坚持违规操作,最终导致耦合器掉落,击中下方正在运行的通风助理王某,造成了严重的安全事故。
这次井下事故暴露了哪些安全生产职责缺失的情况?
事故中不仅反映出安全管理人员对操作规程的疏忽和执行力不足,同时也揭示了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得到有效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无法正确识别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此外,事故中的相关人员也未能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作业,导致悲剧的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承担怎样的安全生产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设施,同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一旦违反规定或因失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和社会问责。